代紹修書院有司上戶曹書
慶尙道豊基郡賜額紹修書院有司幼學某 謹薰沐再拜上書于地曹判書相國閤下 伏以敎養人才 國家先務 而供億之事 實養育之所急也
內而館學 養育之具無不備至 故絃誦不廢 多士輩出 外有鄕校 亦國典所設 士不肯聚 敎泥不行者 誠以養育之方 非特不備 而反有所害 爲世之所病焉者久矣 有志風化者
思所以振作 則書院之設 烏可已哉 此周明府世鵬所以極力經始 而安相國玹繼之以盡心措畫者也 其規模制度 雖詳裁畢擧 而顧於其中 有權輿不承之嘆者 供億一事是也
請一一陳達 伏惟鈞鑑焉 立院之初 置簿田若干畝 寶米若干碩 爲儒生常供十員之備 而厥數不敷 或値凶荒 饋餉不繼 士不安集 集亦不久 安相國按臨是道
始謀所以裕其用者 於是 熊川魚基三所 自營門而移屬 寧海, 盈德等官鹽盆三坐 出贓布而購置 鄭方伯萬鍾又加以天城堡魚基 四所凡前後所屬一年所納 靑魚三千五百貫
食鹽十六碩 計饌羞所供之外 餘悉販貿 糧醬油饌 鋪設什器 院中一應用度 皆賴是不匱 頃在己酉 特蒙聖眷 賜額頒經 命依國學 崇儒右文之盛化 聲聞四播 遠近欽慕
學子雲集 四時常養 多或至二十餘員 而魚鹽該納之官 比年以來 不體國家興學之至意 養士之資 視爲餘事 一不致意 有司不得已告于郡守 郡守報于監司
監司督于本官非一再 然後或略輸焉 或半輸焉 甚者猶累數歲而不輸焉 供億告罄 措補無路 至於稱貸官倉 艱難支待 有司窘迫之私憂 旣云極矣 朝廷敎育之事體 亦大乖焉
夫魚基本營簿所載 則其納稅有常 今輸于院 非無名之簿也 鹽盆乃公備所置 則比自備 固所樂輸 非橫奪之斂也 況充定魚鹽 仍而不改 永爲恒規事 前日賜額之時
已有聖敎 則彼魚也鹽也 又非紹修一院之私需 乃朝廷養士之公用 而顧其檢督秖係於監司 籍記不管於該曹 故當輸之官 無所畏憚 而使朝廷曠代之盛擧 遽至於此 私憂過計
竊以爲上項魚基, 鹽盆竝與其輸稅之額 錄在地官考績之案 歲察其輸否 登之解由 檢以殿最 一依常供之例 則一方樂育之美 庶望其永終不廢 而無匱乏之慮矣 苟不如此
勢將日解 比前益甚 則院中百爲隨見匱竭 無以待士 曠廢不振 終與今之所謂鄕校者無異 私憂之迫 不暇陳 而竊爲朝廷惜焉 伏惟閤下詳察焉 沿邊各官所以侵噬魚夫
毒虐鹽戶 以爲親舊簡書之應副 權豪苞苴之干謁 駄載船運 絡續道路 而於公家育才之費 不以爲意 甚至以此充彼 先私後公 其亦可謂慢且頑 而不可不以法制從事也決矣
芻蕘愚計 若蒙鈞慈 敷奏施行 則雖主者賢愚不一 亦必且盡情急辦 不待文移督責 而自無慢忽之弊矣 院屬學田 已置者皆得免稅 而將來所得 亦皆轉報 一一蠲免
雖損於經費 而不難於施行 況此一事 於國於民 初無所害 而但其數邑之盜臣 失其私用之利耳 其在所施也無疑 且以一院之公物 田賦則旣管於該曹之出納
而一般供用之魚鹽 獨未之見錄 無怪乎納者之不用其心也 隨時作人之方 莫若書院藏修 亦朝廷所共崇重也 養育之道 豈間內外 今若拘於常制 憚於開陳 一失可爲之機
不盡處置之宜 則鞠爲茂草 恐不獨白鹿洞之於熙寧 寧不爲聖代之所羞哉 白鹿書院 學徒常數百人 在叔季尙然 則其供養之費 必措之得策 千載想仰 猗歟盛哉
今只以十員爲額 而朝夕之資 反有匱乏之虞 各官之輸 非害己之有 亦非有損於官 而不肯奉行 至於如此 居常扼腕 心欲赴愬 不日不月矣 今玆所請
不過添地官簿籍一二行 而事體得重 檢督有綱 國家養育之急務 旣盡得宜 而所以維持風化 培植元氣之助 足以垂於永久而無窮 豈非聖主之所樂聞 而執事之所當行者哉
不肖無狀 濫叨重責 晝思夜度 廣採衆議 跋涉千里 仰叩鈞閣 專恃朝廷奬才興學之意 敢盡區區之願 至於當初措置曲折 不敢溷瀆 在別錄 伏惟閤下詳度而力行之
不勝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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