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衣製造法
參詳經傳 專主朱夫子 而兼采諸儒之說 要不出於古製 而亦便於被服 ○衣用布二幅 各四尺四寸 指尺○布尺則二尺四寸五分
二幅四尺九寸 中摺前後四葉 各長二尺二寸 每幅廣二尺二寸 除負繩之縫與領旁屈積各一寸 又二寸續于袖 實廣一尺八寸 合四幅要縫七尺二寸 ○當肩相竝處 向上斜裁
入左右各三寸餘 蓋不如是 將無以著袷爲領矣 此出錫山馮氏說 ○袂 用布二幅 各長四尺四寸 布尺則二尺四寸五分 二幅四尺九寸 每幅中摺 爲前後兩葉
屬於衣之左右 而縫合其下以爲袂 而漸圓殺之 以至袂口 則其徑一尺二寸 一幅難於反屈及肘 而劉氏楊氏皆云不以幅爲拘 當更以一幅布 分屬左右袂各半幅
袂口當在此半幅之末 事林廣記 牛頷下垂 謂之胡 從袂口至腋下裁 令其勢如牛胡 ○雖接半幅 猶不及肘 蓋自肩至指端 自指端至肘 非三尺六寸所可屈而及之也 衣餘三寸
袂二尺二寸 又半幅一尺一寸 合三尺六寸 且六幅之外 更增一幅 則非衣裳各六 十二幅 應十二月之義 宜勿用別半幅 只以袷餘布 截作兩片 分屬兩袖 但袷布半截
則或似不足 初裁袷布時 量其兩袖之用而稍長之 袷餘之裁 亦可以分作兩腋衣系 七尺二寸許 ○布尺則四尺許 ○中截之時 微爲斜裁 稍長者屬於袂 短者屬袂口
長者三尺九寸 則短者爲三尺三寸 ○領 用布一條闊二寸 長五尺九寸 布尺則三尺二寸九分 爲領如常衣法 是所謂袷也 取丘氏說 ○裳 用布六幅
長可及踝 三尺四寸許 布尺則一尺八寸八分 六幅十一尺二寸八分 每幅斜裁 各爲兩幅 一頭廣 一尺四寸六分六里許 一頭 ○狹 七寸三分三里許
以狹頭向上而連其縫 以屬於衣處 約圍七尺二寸 每幅除縫實廣六寸 每三幅屬衣一幅 其下邊及踝處 約圍十四尺四寸 每幅除縫實廣一尺二寸 續袵鉤邊 節齋蔡氏曰
續袵謂屬裳 旁無前後幅之縫 左右交鉤 卽爲鉤邊 非有別布 一幅裁之如鉤 而綴于裳旁也 ○楊氏曰 按鄭註 續猶屬也 袵在裳旁者也 屬連之不殊裳前後也
鄭意凡裳前三幅後四幅 旣分前後 則其旁兩幅 分開而不相屬 惟深衣裳交裂裁之 皆名爲衽 所謂續衽者 指裳旁兩幅言之 謂屬連裳旁兩幅 不殊裳前後也 ○家禮圖曰
旣合縫了 再覆縫合 縫爲續衽 覆縫爲鉤邊 ○丘氏曰 當裳之兩幅 自腋下至齊前後相交處 皆合縫之 使相連續不開 是謂續衽 又覆縫其邊 如俗所謂鉤針者 是謂鉤邊
○白雲朱氏曰 衽 說文曰衿 註 交袵爲襟 襟通作衿 正義云 深衣外衿之邊有緣 則深衣有衽明矣 宜用布一幅 四尺三寸五分布尺二尺四寸 交解裁之 上尖下闊
內連衣爲六幅 下屬於裳 玉藻曰 深衣衽當旁 王氏謂袷下施衿 又曰 衽邊斜幅 旣無旁屬 別裁直布而鉤之 續之衽下 若今之貼邊 經曰 續衽鉤邊 正以鉤邊 續於衽下
後人不察 至有無衽之衣 瓊山丘氏曰 朱氏此說 與家禮不合 蓋欲於衣身上 加內外兩衿 如世常服之衣 別裁直布 鉤而續之 衽下 以爲續衽鉤邊 如此則便於穿著
但以非家禮本制不敢從 姑存以備一說 ○丘氏又曰 裳制於禮深衣篇 文勢不倫 固已著其說矣 朱子語錄 讀書 先文勢而後義理 深衣此章 以文勢觀之 則所謂制十有二幅
以應十有二月一句 似通□衣而言也 若■以爲裳 不應列於袂袷之上 蓋上衣下裳 效法天地 不應顚倒易置如此 況其下文先言袂 次袷次負繩而後及於齊 亦自有次第可見
後又得吳興敖繼公說 謂衣六幅裳六幅 通十一幅 吳草廬亦謂裳以六幅布 裁爲十二片 不可言十二幅 又但言裳之幅 而不言衣之幅 尤不可 良以敖說爲是 蓋衣裳各六幅
象一歲十二月之六陰六陽也 愚因參以白雲朱氏之說 衣身用布二幅 袖用二幅 別用一幅裁領 又用一幅交解 裁兩片爲內外襟 綴連衣身 則衣爲六幅矣 裳用布六幅 裁十二片
上衣下裳 通爲十二幅 於深衣本章 文勢順矣 舊製無襟 故領微直而不方 今以領之兩端 各綴內外襟上穿著之際 右襟之末 斜交於左脅 左襟之末 斜交於右脅
自然兩領交會 方如矩矣 ○嚴陵方氏曰 衽 襟也 與裳相續 故謂之續衽 居裳之邊 曲以鉤束焉 故曰鉤邊 玉藻所謂衽當旁是也 ○事林廣記 十二幅外 別添兩斜衽於旁
縫屬於裳 謂之續衽也 鉤邊者 裳下圜其角如鉤 恐其垂下而不齊也 竊按續衽鉤邊一說 古聖人之法不傳 人各異見 百家紛紜 爲千古未定之辨 至於司馬公曲裾之製
朱夫子初旣服用 晩來改之 其所改之者 亦未見於大全等書 蔡楊所謂連屬裳兩旁前後兩幅之說 又未保其必是而無疑也 家禮圖 以合縫爲續衽 覆縫爲鉤邊者 文義製法
亦未知其必合於古制 旣無由更質於折衷之大賢 寧不爲法服之遺憾哉 朱氏以爲未有無衽之衣 方氏以爲與衣相續 居裳之邊 兩說相證相發 而敖繼公吳草廬
合衣裳而爲十二幅者 尤似有得於本經文義 恐不可以後出之論而爲之不信也 蓋旣曰衽當旁 又曰續衽 則衽之必有而必續焉 必在於旁側者 自無疑矣 所謂制十有二幅
應十有二月者 夫豈全指十二片之裳哉 以十二幅而制之云 則所謂通一衣上下而言之者 竊恐雖謂之發前人之所未發 亦未爲過焉也 分裁一幅布 上狹下闊
四尺九寸布尺則二尺六寸四分 連續於衣裳之內外 旁有若今常衣之法 是所謂續袵 而其邊之斜裁處 必須鉤之貼之 使不解破者 豈非所謂鉤邊者乎 如是則被服之際 方是穩帖
而隱然深邃 實稱當初深衣命名之本義矣 余少時据蔡楊連續裳旁之制 製而服之 左邊牽引向右 前面領下 攢蹙不穩 見者皆疑其爲失制 以爲古人之衣 豈如是哉
後乃以朱氏別用一幅斜裁爲衽之制製之 則旣無拗掣之患 前後妥帖 左右深蔽 竊於心或者其可矣乎 今三十有餘年 而不敢改焉 玆復製造 亦用是法 輒錄爲說 以俟後來
如有博識好禮之君子 其以爲然乎 其不以爲然乎 萬曆庚戌至月戊辰 逑識 丘氏欲以裳前四片綴連外襟 二片連內襟 至於本國詩山副正正叔 則大不然於丘氏之說
而欲將十二片 後綴四片 前內外各綴四片 夫其不然於丘氏之說則是矣 而又欲以裳二幅 當衣一幅 實非禮記家禮裳三幅尖頭 當衣一幅之法 豈不又爲大不然哉 今者裳十二片
依舊制 每三片各屬衣 一幅斜裁 幅爲兩片 通續於衣裳之兩旁而鉤緝之 是爲當旁之衽 與衣裳之正幅 自不相干 亦不悖於舊制 又使衣之體 益深邃而不淺露
未知信乎其能符於古之制與否 而實甚便穩於服著 亦未知後之視今 果不如今之視前否爾 又按 朱氏以爲別裁直布 鉤而屬之衽下 若今之貼邊 初不以爲然矣 及旣裁造
則衽旣交解裁之 而斜邊向外 偏緩不能齊整 不得不用直布鉤貼之 所謂直布 又不可求之於一二幅之外 須於衽布未裁之時 先裂取兩邊各寸半許 以俟續衽之後
綴貼內外兩邊而鉤緝之 是所謂鉤邊也 黑緣 用黑繒 領及裳邊表裏 皆用寸半 夾縫袂口 則布衣別綴 大帶 用白繒 廣四寸夾縫之 其長圍腰而結於前 再繚以爲兩耳
垂其餘爲紳 下與裳齊 以黑繒飾其紳之兩邊及下 復以五采絛廣三分 約其相結之處 長與紳齊 ○緇冠 糊紙爲之 或用烏紗 加漆爲之 裁一長條 高一寸廣東西三寸
袤南北四寸 又以一長條 廣四寸 長八寸 襞積爲五梁 縫皆向左 彎其中 跨頂前後 下著於武 屈其兩端各半寸 自外向內而黑漆之 又於武之兩旁 半寸之上 爲竅以受笄
用白骨或象牙 ○幅巾用黑繒 六尺許 中屈之 摺爲兩葉 就右邊屈處 摺作一小㡇子 翻轉之 從㡇子左邊四五寸間斜縫 一路向左 圓曲而下循左邊 至于兩末
而後復翻轉之 使所縫餘繒向裏 以㡇當額前裹之 至兩耳旁 各綴一帶 廣二寸 長二尺 句巾外過頂後 相結而垂之 方履 ○黑履白絇繶純綦 劉氏垓孫曰 履之有絇
謂履頭 以絛爲鼻 或用繒一寸 屈之爲絇 所以受繫穿貫者也 繶 謂履縫中紃音旬也 以白絲爲下緣 故謂之繶 純者 飾也 綦 屬於跟 所以繫履者也 丘氏儀節 黑履
白絇繶純綦 按禮黑履當作白履爲是 用白布作履 如世俗所謂鞋者 而稍寬大 旣成 用皁絲絛一條 約長尺三四寸 謂當中交屈之 以其屈處 綴履頭近底處 立起出履頭一二寸
岐爲二 復綴其餘絛於履面上 雙交如舊圖所畫者 分其兩稍綴履口兩邊緣處 是之謂絇 於牙底相接處 用一細絲絛 周圍綴於縫扶用反中 是謂繶 又於履口納足處周圍
皆緣以皁絹廣一寸 是之謂純 音準又於履後跟 綴二皁帶以繫之 如世俗鞋帶 是之謂綦 音忌如黑履則用皁布爲之 而以白或靑 爲絇繶純綦 又見考證 考證士冠禮 履
夏用葛玄端黑屨屢色同冠靑絇絇之爲言拘也屨頭飾也狀如刀衣鼻在屨頭以爲行戒繶 縫中紃也純約廣一寸也冬皮屨可也 夏則用葛 冬則用皮 儀禮疏 屨者 順裳色 玄端黑屨
以玄裳爲正也 純者 於屨口緣 繶者 牙底接處縫中有絛 絇者 屨鼻有飾 爲行戒 ○周禮疏 舃屨 有絇有繶有純者 飾也 繶 是牙底相接之縫 綴絛其中 絇
是屨頭以絛爲鼻 純 以絛爲口緣 漢書王莽傳 句屨 孟康曰 今齋祀 履舃頭飾也 出履一二寸 師古曰 其形岐頭 近世有謂其形岐頭 乃製爲雙雲形 加於履之頭
如今之朝鞋者 非是 蓋用絛爲之 豈可作雲形哉 ○書儀 黑履白緣 自註云 複下曰舃 襌下曰履 周禮 履有五色 近世惟赤黑二舃 赤貴而黑賤 今用黑履 白綠亦從其下
夏用繒 冬用皮 自註云 古者 夏葛屨 冬皮屨 今無以葛爲屨者 故從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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